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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APP今年以来,三门峡市越来越多的贫困人员享受到贫困人口大病兜底医疗保险和贫困户意外伤害保险两项制度带来的实惠,有效解决了我市贫困人员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的问题。
卢氏县贫困人员周某,因患医院住院治疗,医疗总费用.3元,共计报销38.86元,自付医疗费用仅3.75元,报销比例达99.88%。
在我市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和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为防止贫困人员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的现象,去年,我市决定在全市建立贫困人口大病兜底医疗保险和贫困户意外伤害保险两项制度。
据市医保中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科科长李翔介绍,我市贫困人口大病兜底医疗保险和贫困户意外伤害保险两项制度的保障对象为我市农村建档贫困(户)人员,由市、县两级财政出资,个人不缴费,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市、县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协办。
贫困人员因病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和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贫困人口大病兜底医疗保险全额报销,个人自费医疗费用贫困户意外伤害保险再报销80%,报销起付线为元。
“年度,由市财政出资多万元,为全市名贫困人员建立了基本医疗需求再保障。”李翔表示,通过几个月的实际运行,贫困人员因病住院医疗费用综合报销比例达到95%以上,有效解决了我市贫困人员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的社会问题。(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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