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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兜底保障脱贫成果,做好年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依据《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办关于提高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相关规定,我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年,三门峡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基本生活标准不再区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统一调整为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档制定,一般分为3档,参照当地日常生活照料、养老机构护理费用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新的财政补助水平和供养标准从年1月1日起执行。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将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列入本级预算,统筹上级补助资金,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将加大对各县(市、区)预算执行、结余和资金发放情况的督查力度。(焦立群赵慧利)来源:三门峡日报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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