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下午,违法行为人刘某军迫于压力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如实向民警供述了自己酒后驾车冲卡逃窜的事实经过。
目前,豫灵派出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孙某、王某、谢某予以批评教育、训诫处理。灵宝市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刘某军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抽取血样送检,涉及酒驾违法行为将做进一步处理。
2月5日上午9时许,市区德馨苑小区居民杨某锋(男,汉族,46岁)因外出返回时间超出要求时间,小区疫情防控监测点工作人员拒绝其进入该小区,杨某锋拒不认错,并辱骂工作人员,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管控秩序。接到报警后,崤山分局高度重视,党委委员、副局长聂晓光立即安排治安民警迅速赶赴现场依法处置,督促其认真学习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4号公告和《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告》,明确告知其行为的危害性。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杨某锋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向监测点工作人员当面赔礼道歉,并写下悔过书。崤山分局考虑到杨某锋家中有八十老母,小区工作人员也对杨某锋的诚恳态度予以谅解,遂对杨某锋进行了依法训诫。综合自平安灵宝、平安三门峡崤山编辑: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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