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灵宝乡贤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涧东区、涧西区管委会:
为充分发挥乡贤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价值引领作用,引导广大群众见贤思齐,涵育文明乡风,经市文明办研究,决定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灵宝乡贤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线,积极弘扬乡贤文化,引领道德风尚,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
二、评选标准
灵宝乡贤是在灵宝市居住或祖籍为灵宝的人士,爱党爱国爱家乡,遵纪守法、有德行、有才能、有成就、有声望,深受本地民众尊重。其典型事迹能充分反映当代社会贤达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时代风尚,对干部群众具有较大的引导、教育、激励、示范作用。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在倡导农村移风易俗、涵育文明乡风、引领社会新风尚、弘扬社会正能量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有良好的家风家训,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家庭和睦,邻里和气,人际关系和谐,嘉言懿行垂范乡里。
(三)有较强的奉献精神,积极为乡亲办实事、办好事,带动乡亲勤劳致富,推动家乡经济社会发展。
(四)在外从政、求学、经商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反哺家乡,投身公益事业,对家乡建设有较大贡献。
(五)退休老干部、老同志热衷家乡公益事业,具有创新精神,投身家乡文化建设的,对家乡有较大贡献。
(六)为人正直,诚实守信,见义勇为,惩恶扬善,助人为乐,做事公道正派。
三、评选程序
(一)乡镇组织评选。年5月—10月,各乡镇、管委会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和评选标准,结合各自实际,面向普通群众和村镇基层,广泛发动,充分动员,在辖区内组织开展乡贤评选活动。
(二)推荐上报结果。10月31日前,各乡镇、管委会向市文明办推荐候选人5名。推荐时,应认真填写乡贤评选推荐表(见附件,提供被推荐人字左右的事迹和近期两寸免冠照片,并分别征求政法、纪检、综治、信访等有关职能部门意见)。
(三)全市评选公示。11月下旬,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乡镇、管委会推荐人员进行评审,根据审核意见,初步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灵宝电视台和《中国金城传媒》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管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乡贤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到发动好、推荐好、宣传好。市文明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乡镇、管委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二)坚持面向基层。要面向社区、村镇,聚焦普通群众,充分体现群众评、评群众,通过广泛发动,层层筛选,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善于总结先进经验,真正推出一批事迹真实感人、群众认同度高、具有代表性的先进人物,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三)严格评选要求。评选推荐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被推荐人选是先进性和代表性,注重推荐事迹的典型性和真实性,严格评选程序,强化审核把关,确保评选表彰活动客观、公正、可信。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手机和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舆论阵地的作用,大力宣传灵宝乡贤的典型事迹,抓好示范引领,营造良好氛围,为推动灵宝转型创新发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灵宝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灵宝市文明办
年5月18日
编辑:代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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