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部分街道行政区划调整
皇姑区原文节选如下1、撤销辽河街道,将其管辖区域划入北塔街道。调整后,北塔街道办事处驻地为皇姑区巴山路48-3号(原辽河街道办事处驻地)。
2、将北塔街道崇山东路以北区域的新铁、柳条湖、崇东、富裕、嘉麟、金山、富丽阳光、东窑、西窑9个社区划入陵东街道。
3、撤销塔湾街道,将其管辖的怒江街以西区域的汾河、淮北、淮东、百鸟、渭河、怒江6个社区划入舍利塔街道,怒江街以东区域的翔凤、紫荆花西、紫荆花东、舍宅4个社区划入黄河街道。
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孙全/文
冬瑜、魏爽/制表
来源:年12月12日《沈阳日报》03版
监制:曹蕾
编辑:明天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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