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广大居民:
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年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年审时间3月20日至5月20日,具体各村(居)委会的年审时间按照乡镇劳保所日程安排执行。
年审范围我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年审方式各乡镇劳保所工作人员深入行政村(居)委会集中进行年审。
年审办法1、乡镇劳保所按照日程安排,提前通知村(居)委会组织人员参加年审,待遇领取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集中采集掌纹信息接受年审。
2、长期(一年以上)卧病在床、行动不便人员,由乡镇劳保所工作人员上门年审。
3、长期在异地居住的人员,采用异地协查的方式进行年审。由待遇领取人员的亲属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劳保所领取《异地协查认证表》,并邮寄给本人;在异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收到《异地协查认证表》后,持认证表、本人二代身份证及2寸近照,到居住地的乡镇劳保所进行协查认证,并将《认证表》按照注明的地址寄回户籍所在地乡镇劳保所。
年审处理1、年审合格人员,养老金继续发放。
2、死亡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终止发放。
3、未参加年审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待年审合格后再发放。
请广大居民相互转告,按时参加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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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3月19日
供稿:周晓辉
编辑:伍孟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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