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灵宝市卫计委相关文件精神,凡是灵宝市户籍,在灵宝市参加年普通高考并被本科第一批次院校录取的计划生育家庭考生(艺术类A段考生录取院校需在河南省本科第一批次中设有招生计划),根据灵发()7号文件,可享受计生方面奖励金。
考生需提供以下资料:(1)户口本及复印件;
(2)身份证(三口人)及复印件;
(3)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4)院校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考生到所在乡镇计生办领取申报表并审核;
2、考生到所在高中审核;
3、考生到市教体局教育服务中心(桃林街与新华路交叉口二楼)审核;
4、8月12日前考生将申报表和相关材料交计生委政策法规科(三楼、)。
赞赏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