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Name}
首页
灵宝旅游
灵宝房产
灵宝天气
灵宝新闻
灵宝特产
灵宝招聘

灵宝一男子被逮捕

白癜风是先天的吗 https://m-mip.39.net/nk/mipso_4621592.html

向上滚动浏览全文↑↑↑

被告人王瑞锋,男,年出生,汉族,初中一年级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镇**村**组**号,暂住常州市武进区**镇**村委**村**号,原系武进**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被告人王瑞锋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年7月2日被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3日经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公安局执行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

年7月1日5时许,被告人王瑞锋在常州市武进区戚墅堰街道工农桥上,采用抱、掀等方式,将从桥上路过的被害人芷某某扔入桥下京杭大运河中,导致芷某某死亡。经鉴定,被害人芷某某符合溺水死亡。被告人王瑞锋作案时患酒精所致精神障碍,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有受审能力。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瑞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瑞锋经鉴定在作案时患酒精所致精神障碍,在故意杀人时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检察网

点“在看”告诉更多灵宝人↓↓↓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了解更多精彩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lingbaozx.com/lbxw/27675.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