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2月19日上午10时许,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杨莹办案组受理了一起涉恶批捕案件:刘某寻衅滋事案。根据法律规定,该案的办理期限为7天,但是该办案组成员仅用了26小时就将此案办结,让我们一起聚焦检察官的26小时。
2月19日上午10时到11时,书记员白梦寒将所有文书全部做好并打印
上午11时至12时开始分头阅卷
12时至12时30分午休吃泡面
下午13时至15时,检察官助理崔艳丽和书记员白梦寒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等文书
下午16时至17时,反复查看看案发现场视频监控,不放过任何细节
下午17时至18时,杨莹办案组讨论案情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陕州区看守所不对外开放。19时至20时,员额检察官杨莹和驻所、技术、法警部门联系,配合进行远程提审
晚上20时至23时,继续分头阅卷
年2月20日早上8时至9时,执检、技术、法警部门为提讯做准备。
上午9时至10时20分,提讯
远程提审结束后,杨莹办案组抓紧时间整理卷宗材料,向领导汇报,同时电话和公安承办人进行进一步沟通,排除矛盾。
年2月20日12时许,杨莹办案组对犯罪嫌疑人刘某依法做出批准逮捕决定,并将卷宗送达公安承办人。至此,该案办结。(王宏杰)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