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加快推进优待证试点工作,请灵宝市辖区内未进行信息采集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就近到各级服务中心(站)进行信息采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01.
采集时间
年1月4日——年1月31日
02.
采集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灵宝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张海燕 -灵宝市涧东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郭战宾 -灵宝市涧西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魏小静 -灵宝市尹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程一峰 -灵宝市焦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胡小景 -
灵宝市西阎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陈娟娟
灵宝市阳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李江维 -
灵宝市故县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建鹏飞
灵宝市豫灵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时永全 -
灵宝市城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马 联
灵宝市川口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张社森 -
灵宝市寺河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刘丽芳
灵宝市五亩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刘振华 -
灵宝市苏村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马晓辉 -
灵宝市朱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韩赞恩 -
灵宝市函谷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何怀军 -03.
申报材料
请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申报时携带并主动提供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1.身份证;2.户口本;3.证明退役军人身份或其他优抚对象身份的相关证明材料;4.立功受奖证件。
04.
疫情防控要求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前,请与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的乡(镇、管委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采集点电话预约采集时间,按照预约时间分批、分时进行采集,避免人员聚集造成疫情风险和服务对象等待时间过长。对没有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信息采集的,将影响到本人优待证的申领办理。
灵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年12月31日
编辑: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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