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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一直是交警部门严查的“重头戏”,更是为了保障摩托车驾驶员及其乘坐人员的生命安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及其乘坐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但在日常生活中,部分摩托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涉摩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特别是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损害。
不戴头盔的后果(点击观看)
为减少摩托车、三轮车、面包车交通安全隐患,杜绝交通事故诱发因素苗头,遏制交通事故高发态势,灵宝市公安交警大队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积极开展乘摩摩托车不戴头盔、涉牌涉证、酒驾;面包车超员、超载、超速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
即日起,在灵宝境内驾乘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将被处罚!
(公告内容点击观看)
行动中,大队采取重点路段路口定点统一整治和各执勤岗位分别查处相结合的方式,以点带面,推动全面整治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的新高潮。同时,对查纠的违法行为人,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面对面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耐心讲解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增强交通违法行为人的安全意识,营造严管氛围。整治期间,灵宝公安交警大队还深入机关单位、企业、学校、农村等,通过讲课、悬挂横幅,发放资料,广泛宣传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切实增强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整治中,记者发现部分摩托车驾乘人员没有随车携带安全头盔的意识,有的虽然车上有安全头盔,但没有佩戴,放在尾箱成为摆设;有的虽然戴了安全头盔,但是根本没系下颌带;只是为了应付交警检查,无法起到防护作用。当问及为什么不佩戴安全头盔时,驾车人或称“骑车目的地比较近,太麻烦,没有必要”,或推诿“忘记带出来”,或辩解“车速比较慢,不戴头盔没事”……这些都表现出了摩托车驾驶员对交通安全的不重视和对生命安全的不负责。
倡议书
生命只有一次,一个完整的家庭对每个人都十分重要。遵守交通规则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今天做起,让我们携手共创,为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而共同努力!
为此,灵宝交警郑重倡议:
1、摩托车驾乘人员不能超过2人。在骑摩托车出行时,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如果有乘坐人员,也一定要求乘坐人员戴好安全头盔。
2、在购买头盔时,一定不要图便宜,要购买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3、劝告认识的摩托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员,驾乘摩托车出行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4、对于路上遇到的不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驾乘人员,向他们宣传戴头盔的好处,劝他们出行要戴安全头盔。
5、骑摩托车戴安全头盔,是全体摩托车驾乘人员的责任,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学会如何保护自己,避免交通意外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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