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本公司定于年4月30日上午10时在灵宝市豫灵镇阌锦家园售楼部依法拍卖位于灵宝市产业集聚区豫灵产业园上屯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二期安置区(阌锦家园棚改余量房)住宅用房套、商业用房33套及其分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与房屋密不可分的必要的附属设施设备)。
有意竞买者,请于拍卖日前携带有效证件及保证金(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未成交者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到本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会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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