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第一批企业划型情况公示
根据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社[]8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号)文件中确定的划分大中小微企业类型标准,经查询河南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并结合统计、工信、民政等部门的共享数据,对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共计家单位进行了划型。现将其中22家大型企业和21家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企业划型情况分别在灵宝市人民政府网站(lingbao.smx.gov.cn)、中国金城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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