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的通告
近期,我市降水偏少,空气干燥,森林火险等级持续攀升,特别是随着气温回升和“清明”“五一”临近,旅游踏青、上坟扫墓等活动增加,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到年5月15日,全市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
二、严禁在林区内和林缘地带吸烟、燃篝火、野炊、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焚烧垃圾;严禁烧田埂、烧秸秆、烧枯枝落叶、燎埝边、点杂草、烧灰积肥;严禁点放“孔明灯”;严禁在林区内用电网捕猎。
三、对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其发生玩火烧山毁林违法行为。
四、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拨打市森林火警电话(—、)。扑救森林火灾,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
五、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林业部门要加大对违章用火行为和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力度,对违反通告要求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依法追究当事人或监护人的责任,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年3月29日
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灵宝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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