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全国人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同舟共济、众志成城,展开了一场全面抗击疫情的阻击战。在我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战斗中,无论是驰援武汉的医务工作者,还是值守在街道社区的干部,包括主动请缨的党员志愿者,这些人物群像构成了一个时代的缩影,应该作为城市历史的一段珍贵记忆被永远铭记。
灵宝市博物馆作为综合性博物馆,我们有义务、有责任记录下抗击疫情中的点点滴滴,保留下这段特殊的记忆。为此,灵宝市博物馆现正式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抗击疫情见证物,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有关的代表性实物、文件、影像、照片、文字档案等见证物。
(一)党政、政府、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的行政命令、通知、公告、倡议书等相关文件(要求内容不涉密,尽量提供原件)。
(二)各类医疗单位一线抗疫人员(包括本地医疗人员及援外医疗人员)的医疗用品(已进行消杀操作原件或未启用备用品)、诊疗记录、日记、请战书或请战 (三)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机构或个人捐赠的用以抗击疫情的资金收据、发货单及物品实物、捐赠记录等相关材料原件。
(四)各基层防控组织、群众团体、各类志愿者工作记录、工作设备等相关物品原件或图像资料拷贝。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岗人员工作日志、图像资料等;各社区、街道防疫管控的相关文字、图像资料、社区隔离用设备及有关物品,小区进出证、工作证、登记表、测温仪、袖章、消毒液喷壶、宣传横幅等原件或未启用备用品。
(六)宣传抗击疫情主题的摄影摄像作品、录音录像、小视频、书法绘画作品、诗歌手稿、歌曲手稿等。
(七)其它和本次抗“疫”相关的各类见证物。
二、征集方式
(一)征集过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二)本次征集均为无偿捐赠。捐赠单位和个人须承诺为所捐赠物品的法定所有人或产权人(或版权持有人),保证来源真实可靠。
(三)本次征集初选采取图片加文字形式。提供图片及文字请写明捐赠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对于捐赠物品,需撰写字左右的文字说明:实物文字说明包括所有人、来源、类型、质地、事件等基本要素;摄影、摄像作品文字说明里包括作者、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
(四)所有捐赠物品由我馆负责征集部门初步筛选后,组织专家评估认定,对入选入藏物品进行登记入库,为捐赠单位和个人颁发收藏证书或荣誉证书。
(五)本次征集长期有效。
三、联系方式
有意捐赠者请通过电话联系捐赠事宜,或将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我们将认真登记您的捐赠意向,并安排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办公-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权鑫 范亚西1864439
办公邮箱:lbsbwg
sina. 邮编:灵宝市博物馆年4月13日
原标题:灵宝市博物馆关于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见证物的公告
本文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山上老兵
审核:农民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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