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债权人:
灵宝市人民法院于年8月9日受理三门峡市河西林场老鸦岔金矿破产清算一案,同时指定河南华灵律师事务所为上述企业破产管理人。请各位债权人在年10月12日前,向管理人(河南省灵宝市北区五龙路虢园大厦室,邮政编码,联系人王海娇律师,联系电话)书面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
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申报的债权,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特此通知
三门峡市河西林场老鸦岔金矿破产管理人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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