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堂七尺男儿,却直言走投无路,让人心酸。一直以来货运行业就是草根行业,忍辱负重是货运人的强项,一忍再忍是因为肩上扛着沉重的家庭重担,可虽然卡友从事草根行业,但尊严不应该被如此践踏、性命也不该被当作草芥。
为何会雇主们会如此操作,归根到底还是管理能力差、规则意识缺乏、软实力不达标!如今的货运行业早已沦为草根行业,能够坚守的都是草根英雄,坚韧顽强,忍辱负重。可如今货运行业寒冬继续,乱象不止,从业者没有幸福感、归属感实在可悲,未来行业要发展,软实力提升迫在眉睫,从业者的归属感、幸福感也要保证!
失控货车迎面而来,浙江一交警队女职工不幸被撞身亡!金华警方发布了一则令人难过的消息:
6月3日16时38分许,浦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职工王朝晖,在前往参加电动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途中,被发生事故的失控货车撞上,送医抢救无效后,于当天下午17时33分不幸离世,终年47岁。
事情来得太突然,和家人一样,王朝晖的同事们都来不及跟她告别。
王朝晖是金华浦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职工,在考试中心工作。
最近,这段时间,当地交警部门正在开展电动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因为警力紧张,按照要求,机关单位的警力需要支援到一线,投入大整治中。
昨天下午,正好轮到王朝晖去马路“上岗”。
下午4点38分,她走出单位大门,准备开自己车尽快赶去电动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点。整治点距离单位大约有1公里多。
前方是后潘路与振兴路交叉口,此时,两辆货车正对面对开过来,“砰!”两车相撞,其中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轻型厢式货车突然变了方向,朝王朝晖那边冲过来,王朝晖都来不及反应,倒在路边,司机也受伤。
随后,王朝晖医院抢救,但遗憾的是,没能抢救回来。
更令人揪心的是,王朝晖年仅47岁,有个儿子,还有一个月就要参加高考了。原本,她的家人还等着她回家一起吃晚饭。
和家人一样,她的同事们刚听到这个消息,感到震惊,难以相信。
据浦江警方发布:王朝晖于年11月参加工作,从事工作23年来,该同志始终在平凡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忠于职守、甘于奉献,曾相继获评年度、年度、年度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另据了解,两辆货车,都是小货车,一辆是轻型栏板货车,一辆是轻型厢式货车。
司机王某当时沿浦江县经济开发区振兴路由西向东行驶,16点40分10秒,途经浦江县后潘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地段时,陈某正好沿后潘路由南向北行驶,两车碰撞,据分析,撞车后,陈某可能打了一把方向盘,车速又很快,但车子此时已经失控了,轻型厢式货车向王朝晖所在的振兴路人行道冲过去,撞到了电线杆后才停下来……
两名货车司机也受伤,两名司机说,他们当时彼此没看到,所以一直往前开直到两车相撞。目前,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都市快报
唐山:超载货车为逃避检查出“新招”!结果被巡逻交警当场“拿下”近年来,因货车超载行驶造成车辆的刹车失灵、轮胎爆胎,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但有些货车司机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绞尽脑汁,采取多种方式企图逃避超载检测。对此,公安交管部门不断加大对该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近日,迁安市公安交警大队成功查获了多辆超载大货车利用改装的液压装置逃避检查的交通违法行为。
5月27日12时许,迁安市公安交警大队高速中队民警在巡逻至京哈高速迁安支线白羊峪收费站处时,发现两辆重型半挂牵引货车在通过计重收费时,并未像其它车辆一样正常通过,而是作短时间停留,似乎在进行着一种特殊操作,这一反常举动立即引起了细心民警的注意。随后,巡逻民警对该车进行了检查。经查发现,该车在车斗位置、中间轮胎上部加装了一种类似“千斤顶”的液压装置。车辆在收费站计重时,驾驶员通过操作该装置使车身重量大幅减轻,实载65吨的大货车变成了46吨,从而达到过泵标准,顺利进入高速,逃避交警检查。
随后,民警依法对两名驾驶员分别作出罚款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责令驾驶员将该车恢复原车貌。
来源:唐山交通安全微发布
小货车,大“胃口”……夹层中间有人“藏猫猫”近日,保定公安交警安国大队民警在石佛镇附近执勤,下午16时左右,一辆银灰色小货车行驶而来,执勤民警远远看见该车装载着比车身要高出很多的货物,有违法嫌疑,于是将其拦停。
∨经检查,民警发现该车装载了一车保温板,而且由于货物体量巨大,严重超出车身范围,驾驶人和乘车人还均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而更令民警吃惊的是,在狭窄的保温板夹层中间竟然还躺着一个人!
原来该货车驾驶室只能容纳2人,货箱又装满了保温板,一行三人中的其中一人就躺在了保温板夹层内。民警责令夹层男子立即下车,并告知了其行为的危险性——如果车辆遇到强烈颠簸或急刹、追尾等,躺在此处的人很可能被甩出车外,或因货物固定不牢致使上方板材掉落,对其造成直接伤害。
随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法者依法进行了查处:因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警方对其处以罚款元,驾驶证记1分。因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处以罚款元。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处于罚款50元。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罚款50元,记1分的处罚。
来源:保定市交警
往期精彩:1.宝鸡麟游交警马虎执法,罚单填写竟现低级错误,请刘国辉支队长明察2.广西宜州收费站收费员个人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