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年河南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豫办[]10号)的有关要求,灵宝市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免费对早中期孕妇开展一次血清学筛查和一次四维彩色超声筛查,对新生儿开展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和听力筛查服务。
01服务对象夫妇至少有一方具有灵宝市户籍或夫妇双方非灵宝市户籍但女方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孕妇及其新生儿。
02服务内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在确定的服务机构内接受免费筛查服务。孕妇每孕次可享受一次免费血清学筛查(生化免疫指标检测)和一次四维彩色超声筛查;新生儿可享受一次“两病”(包括苯丙酮尿症[PKU]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筛查和一次听力筛查服务。
03服务流程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到村、社区或相关医疗保健机构领取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服务手册,携带身份证(或居住证)户口薄、围保手册和女方小一寸个人免冠彩色数码近照2张,到承担筛查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填写《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申请表》,经资格审核认定后,接受免费筛查。
在年1月1日至当地定点服务机构筛查工作开始前,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在本省医疗卫生机构自费接受本实施方案规定的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的,于年9月30日前由服务对象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或本人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男方为本市户籍、女方为外地市户籍的,另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在本市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另需携带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诊疗病历本、检测诊断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和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缴费凭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承担筛查任务的定点服务机构,按照免费服务项目的经费结算标准审核报销。
灵网备Z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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